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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
浙江省专利代理机构、专利代理人年检审核程序
1.办事依据
《专利代理管理办法》(国家知识产权局局令第30号)。
2.服务对象
专利代理机构及其办事机构和在专利代理机构执业的专利代理人
3.需提交的材料:
A.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人年检登记表;
B.专利代理机构的工作报告;
C.专利代理机构注册证副本;
D.专利代理人执业证;
E.专利代理人执业培训证明。
4.办事程序
A.各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人每年参加年检的时间为9月1日至10月31日。
B.各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人报送年检材料一式三份。
E.我局收到年检材料后,发现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在5个工作日内通知专利代理机构或专利代理人补报材料。
F.我局收到年检材料后10个工作日内,作出专利代理机构或专利代理人年检审核是否合格的通知。
G.办公场所不在杭州的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人,可以将年检材料邮寄我局参加年检,送检日以邮寄为准。
6.办理处室
浙江省知识产权局综合管理处
咨询电话:0571-87054065
传真:0571-852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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