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外经贸厅于2005年认定公布了42个“浙江重点培育和发展的出口名牌”,对引导我省出口企业提高自主品牌产品出口比例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在广大出口企业和国外客商中得到了较好的反响,同时也得到了商务部的肯定。省委、省政府提出了“创业富民、创新强省”的总战略,省十二届党代会也明确了要进一步确立新的开放理念,全面提高对内对外开放水平,加快构筑对外开放新格局。为切实转变外贸发展方式,着力深化结构调整,努力提高出口产品质量和档次,根据《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品牌大省”建设的若干意见》的要求,经省政府同意,今年将再次开展重点培育和发展的“浙江出口名牌”的认定工作。
本次品牌类别分为七大类:纺织服装、机械电子、轻工工艺、建材冶金、化工医保、农副产品、其它。(省外经贸厅 陶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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