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激发钟表行业创新活力,促进企业品牌化、差异化经营,推动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和市场良性竞争,义乌市钟表行业协会遵照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和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江省“十一五”知识产权发展规划纲要》的精神,制定了《义乌市钟表行业知识产权保护公约》(公约内容详见附件)。该公约适用于在义乌市从事钟表生产、加工、批发销售等活动中有关外观设计专利(包括“准专利”)的知识产权保护,并已于2008年3月1日施行。行业协会是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环。该公约的施行充分表明了行业协会在知识产权保护中的协调、组织、自律和代表的功能。现将该公约内容公布,以供参考。
附件:义乌市钟表行业知识产权保护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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