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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市政府出台《永康市推进浙江省知识产权示范
创建市工作实施方案》


                      

  永康市人民政府日前审议通过了《永康市推进浙江省知识产权示范创建市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创建方案》),并印发执行。同时,永康市政府还专门成立了以市委常委、分管副市长蒋永根任组长,市府办、科技局、宣传部、财政局、工商局、文化局、质监局、经贸局等10多个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永康市创建浙江省知识产权示范创建市工作领导小组。这标志着该市创建浙江省知识产权示范创建市工作全面启动。
  《创建方案》紧紧围绕《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和《浙江省“十一五”知识产权发展规划纲要》,以建设创新型城市为目标,以知识产权制度建设为保障,以提高企业创造和运用知识产权能力为重点,健全知识产权工作体系,加强知识产权综合能力建设,推动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实现永康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创建方案》提出了“六项基本原则”,即坚持政府推动和企业主动相结合、坚持宏观引导和激励创新相结合、坚持自主创新和引进吸收相结合、坚持全面推进和重点突破相结合、坚持企业主体和人才导向相结合、坚持市场配置和依法保护相结合。“六个工作目标”,即专利申请量、授权量明显增长,发明专利有新突破;专利技术产业化水平显著提高,知识产权密集型商品比重显著增长;知识产权对经济贡献显著提高,专利示范企业工作得到加强;知识产权管理机构进一步完善,配强知识产权职能科室;全民知识产权意识显著增强,牢固树立知识产权法制观;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强化会展知识产权的监督管理。“六大工作重点”,即建立与健全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建立与完善知识产权政策体系;建立与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立与完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建立与完善品牌和标准建设政策体系;形成和提高全民知识产权意识。方案实施分三个阶段进行,2008年6月至2008年12月为第一阶段;2009年1月至2009年12月为第二阶段;2010年1月至2010年5月为第三阶段。
  为确保方案的顺利实施,永康市政府还制定了主要任务目标分解表,将示范创建工作的六个目标细化成22项具体任务分解到各个职能部门,分别由科技局、工商局、文化新闻出版局、质监局、经贸局、外贸局、发改局、财政局、人事劳动局、宣传部、法制办、司法局、广电局、市委党校、公安局、海关等18个职能部门相应承担。(永康市科技局 金双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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