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同意衢州市科学技术局在江山市开展专利行政执法试点工作的批复浙知发法〔2007〕42号
衢州市科学技术局:你局《关于要求委托江山市科学技术局行使专利行政执法职能的请示》(衢市科〔2007〕22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局在江山市开展专利行政执法试点工作。根据《浙江省专利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由你局行文委托江山市科技局行使专利行政执法职能,并报我局备案。为了加强对专利行政委托执法的管理,请你局做好委托执法的监督和指导工作。特此批复。
二○○七年六月一日